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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餐具消毒企业“碗节”不保 30%卫生不合格

        近日,市卫生局向某餐具集中消毒服务部发出了一份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实施以来,东莞市卫生行政部门发出的首份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

       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10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2年7月,东莞市卫生监督所收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报告,某餐具消毒服务部消毒后,餐饮具抽检10份样品中有9份不合格。市卫生监督所经核实,认定该消毒服务部的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并依法进行立案。2012年8月9日,市卫生监督所按程序向该消毒服务部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但该消毒服务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并未依法履行,为维护法律尊严,根据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市卫生局向该餐具消毒服务部发出了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催告书送达十日后,若当事人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市卫生局将在复议、诉讼期限届满后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是给餐具消毒的企业,但从目前状况来看,多数企业反而卫生状况不达标,“碗节”不保。

       从多年来卫生部门的监测情况看来,不合格的企业数量一直不少:2010年底,东莞市卫生部门对53家消毒餐具企业进行监测,有32家因违反相关规定而不合格,占总数的六成。2011年下半年的一次监测结果显示,超过五成的消毒餐具企业不合格。一些小企业为了占有更大的市场,偷工减料,甚至都没有配备消毒设备。

        在今年7月底,东莞市卫生局通报了今年第三季度的监测结果,监测了63家企业,42家合格,21家不合格。也就是说,1/3的企业不达标。此外,还有众多未纳入监管的小消毒企业隐藏在工业区,卫生状况可想而知。

       对此,市卫生监督所传染病监督科负责人介绍说,餐具企业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布局、操作流程、选点不合规定。布局不合格主要是有些企业厂房选在了居民区,这不合规定。有些企业还在回收、除残渣、消毒、包装等操作流程上不合规。比如一些企业没有设置独立的消毒餐具包装间,这就很可能在包装操作的时候,造成消毒餐具重新污染,达不到消毒效果。

(南方日报 欧雅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