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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小饭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出台

        记者昨日从大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大同市已正式出台《大同市小饭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小饭桌无人监管的现象将成为历史。《规定》明确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辖区内小饭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小饭桌开办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学生饮食安全负责,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承担餐饮安全责任。

        与此同时,小饭桌还将实行许可制度。许可审查规范执行《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第三类小吃店的标准;小饭桌不得经营凉拌菜、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小饭桌学生供餐一律实行分餐制;加工食品的工具、容器必须做到生熟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小饭桌的食品必须当餐加工,不得使用隔餐的剩余食品,严禁提供未经烧熟煮透的食品和向学生提供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郭斌


(本文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