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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发布餐饮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日前,《昆明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发布。该《预案》称,一旦出现10人以上死亡病例,可启动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Ⅱ级)应急预案;如果超出昆明市处置能力,可启动特别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I级)应急预案。

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昆明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食物中毒处理技术规范,制定这一应急预案。该《预案》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分级为:特别重大(Ⅰ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Ⅱ级)——一次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人数超过100人,或死亡10例以上病例;较大(Ⅲ级)——一次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人数30—100人,或出现1—10例死亡病例,或涉及人数在30以下,但事故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一般(Ⅳ级)——一次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人数3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该《预案》要求,各级食药监管部门按照突发事件的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指挥体系和响应程序,分级负责、落实责任。各部门应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实施属地化分级响应。同时,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信息的发布、宣传与相关情况通报工作,密切跟踪事件进展情况,依据事态变化情况和专家组的建议,适时按程序调整预警级别,确保24小时值守,保持通信联络畅通。此外,各相关部门还应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日常监管与应急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将应急管理融入常态工作当中,及时消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救治和善后快速反应机制,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处置,有效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昆明日报 记者徐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