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对市区河段船舶进行整治,水上居民上岸工作已完成,他们告别浮萍生活,扎根岸上。现阶段工作就是整治无证非法经营餐饮船。本报今日起推出职能部门的访谈系列报道。海事、交通、工商、水务、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将分别介绍整治非法餐饮船的必要性以及各自采取的措施。
“非法的餐饮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水环境安全隐患、通航安全隐患、饮食安全隐患和防洪安全隐患等5大安全隐患。”日前,河源海事局副局长叶水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海事部门一定会大力支持整治工作,依法依规清理市区河段非法经营的餐饮船。
2002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全国内河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条例》中第七条规定,浮动设施(指采用缆绳或者锚链等非刚性固定方式系固并漂浮或者潜于水中的建筑、装置)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从事有关活动:(一)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二)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登记证书;(三)配备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掌握水上交通安全技能的船员。
据了解,目前市区河段的非法经营餐饮船无任何相关证件,与《条例》中第七条规定内容相违背,不能在水面上从事相关活动。
叶水峨说,去年6月7日凌晨3时许,水面上4艘餐饮船因洪水集体走锚,往东江大桥(俗称“紫金桥”)漂移,当时情况很紧急,如果任这些餐饮船冲撞到桥墩的话,后果不堪设想,海事部门紧急报警,交警对大桥实行了管制,大桥两头封锁,禁止车、人通行。经过抢险人员几个小时的排险,最终排除了险情。
叶水峨表示,市区“两江”水面上的非法餐饮船除了存在各种安全隐患外,还损害了合法经营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市委、市政府开展市区河段船舶专项整治工作清理非法的餐饮船,是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维护法律法规的原则性,是保障河道安全和防洪安全的需要,是我市创卫、创模的需要,也是建设幸福河源和生态河源的需要,海事部门一定大力支持,做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市区河段船舶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清理非法经营的餐饮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