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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豫区夏季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有保障

夏季是食品安全事故高发季节,为确保居民饮食健康 ,入夏以来,宿迁市宿豫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出重拳整治驻区餐饮业食品安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提升职业道德和自身管理水平。从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道德教育入手,邀请专家集中授课、发放宣传单、设置宣传咨询点等方式,重点就食品安全知识、禁用、滥用食品添加剂和如何提高职业道德水准等内容进行了宣传培训。目前,共开展各类培训班2次,培训人员20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设置宣传咨询点6处。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层层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为使他们真正认清自己的角色,把好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必须签订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和食品安全服务承诺书,明确责任和义务,落实完善卫生设施、持证经营、采购食品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落实餐具消毒等十项制度,促使他们自觉加强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抵制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使餐饮业食品安全水平进不断提高。
        三是注重社会监督,张贴公告公示。社会监督是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手段,对此,积极推行食品安全“五常法”制度,对全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实施“五专”管理,即采购专店购买,进货专账记录,储存专区存放,使用专器计量,管理专人负责。餐饮服务单位法定代表人公开承诺餐饮服务安全承诺书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在店堂醒目位置张贴,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张贴公告、公示1000余份。
       四是开展专项整治,严惩不法行为。加强日常监督工作,是及时发现和消除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的主要措施。依法惩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是维护法律尊严、保证法律有效运行的最好手段。工作中,采取日常监督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和环节,及时督促整改,直至达到卫生要求,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增加违法者的违法成本,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