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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餐饮服务许可实行“四结合”

       一是与提高行政效能相结合。推行了行政许可先期指导机制,打破先受理后验收的常规办证模式,推行“先期指导、审核资料、现场验收”的餐饮服务许可预约上门服务新制度,提前介入施工过程,帮助修改图纸、改良布局,使餐饮服务提供者降低成本

     二是与提高企业经营水平相结合。 凡发证前,均要求餐饮企业负责人及质量相关责任人接受该局举办的免费的餐饮服务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培训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领证,培训班上还精心整理提炼其它企业在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广应用于全县新开办的餐饮单位,提高了新开办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与严格现场审核把关相结合。对环境卫生、流程布局、设施设备、原料购进储存、操作程序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对申办条件不达标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后复查,逾期未改正者不予许可。根据申报资料、现场验收情况,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依法行政,热情服务,坚决杜绝错发、延发证件情况发生。

    四是与宣传动员相结合。该局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逐街逐户上门对无证单位进行政策讲解宣传和申办指导,并通过网站、《行风热线》和服务窗口等多渠道向社会公开申请呈报餐饮服务许可事项资料细则和咨询电话,印发了“餐饮服务许可办证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