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职业餐饮网>>餐饮资讯>>行业监管>>正文

餐厅,酒店公共场所今日起全面禁烟

 饭店、餐厅、网吧今起将取消吸烟区,一旦出现违规吸烟情况,经营者将受罚。按照卫生部要求,今天起,7大类28小类室内公共场所将全面禁烟,经营者须在这些公共场所设置醒目的禁烟警语和标志。

室内公共场所“禁烟”今起实行
  今年3月,卫生部公布修订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细则新增加“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规定,今天起正式实施。
  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细则还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主体、强化了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责任、加重了处罚力度等。
  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者隐瞒、缓报、谎报的,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也是我国第一次明确将“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列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包括7个大类,28个小类。分别为: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等。
  卫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细则生效后,今后饭店、候车室等公共场所不应再设“吸烟区”,这与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精神是一致的。
  北京落点
  市民发现违规吸烟可举报
  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今起执行的禁烟新政,将协调卫生监督、工商等多部门,通过日常监督、重点检查、专项执法监督等方式,提高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执法效果,其中卫生监督部门是执法主体。
  该负责人表示,市民有权要求在公共场所吸烟的人士停止吸烟,也有权要求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所在单位履行职责,一旦发现违反规定吸烟的,可向市、区(县)两级爱卫会办公室举报。
  根据1995年颁布实施的《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对于违反禁烟规定的公共场所所在单位,市、区(县)爱卫会办公室将予以警告、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控烟立法
  个人公共场所吸烟拟处罚
  据了解,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工作安排,目前已确定一个法规预案研究项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
  市爱卫会办公室负责人昨天表示,虽然本市已出台《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和《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但执行效果不好。其中,前者制定于上世纪90年代,当时的执法主体和惩罚手段早已无法执行。该负责人表示,今年将推动《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的修订工作,完善控烟政策法规。
  相关人士表示,鉴于目前对在禁烟区域违规吸烟的个人尚无处罚的法律依据,及以卫生监督人员兼职作为执法主体的现状,本市尚未对个人违规吸烟情况开出过罚单。
  市爱卫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为实现室内公共场所禁烟的落实,控烟不能只考虑立法,还需考虑法规的执行。因此本市将对“控烟条例”的可行性进行法规预案研究,除有望将对个人违规吸烟的处罚标准纳入控烟立法外,还将对现有的以卫生监督人员为主体的执法队伍进行明确,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记者探访
  不愿得罪客人餐馆禁烟为难
  近日,记者在位于东直门、崇文门以及方庄桥附近的多家网吧看到,虽然在付款处和墙壁上均张贴有明显的禁烟提示,有的甚至在网吧门口就竖着“网吧内禁止吸烟”的警示牌,但很多网民对此“视而不见”,烟雾缭绕使得网吧空气污浊。
  “不好意思,我们这儿不能吸烟。”见一女子掏出一支烟并点燃后,网管即走到她身旁,当起了临时劝阻员,“但劝了也没用,一会儿趁我们不注意又点上了。”网管们坦言,作为经营者,他们左右为难,一方面要应对抽查,另一方面也不能让网虫太反感。
  昨天,记者在方庄环岛及牛街附近的部分小餐馆看到,用餐顾客中有不少人在吸烟,餐馆工作人员看到后,并无上前制止的意思。当记者建议老板劝阻吸烟者时,得到的答复多为“不愿为此得罪客人”。
  “我们小本经营,有人来吃饭已经很不容易了,顾客要抽支烟我们也不好意思前去劝阻。”一餐馆服务员表示,他们这里应该不会禁止顾客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