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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师入饭店库房盗窃获刑

(通讯员 勾宁) 饭店装修改造升级,厨师闲来无事,盯上饭店卸下的空调,深夜伙同他人入库盗窃。6月19日上午,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被告人张某是焦作市一家火锅店的厨师,2011年5月初,该火锅店升级改造,内部装修,张某放假。休息期间,就打起了店内旧空调的主意。经过和堂弟张某某(已判刑)预谋后,5月中旬的一天深夜,两人窜至焦作市解放区西环路工农一号院该饭店仓库内,盗走两套型号为KFR-120LW1E的格力牌空调(价值2132元),销赃后得赃款1600元。案发后,赃物未追回,赃款被挥霍。几天后,被告人张某再次窜至该仓库,盗走三套型号为KFR-120LW1E的格力牌空调(价值3198元)及一台型号为KFR-32GW/K的格力牌空调(价值100元),销赃后得赃款2400元。案发后,赃物已追回,赃款被挥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543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某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本次犯罪应酌情从重处罚。案发后,部分被盗赃物已追回退还被害人,对被告人张某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全案情节,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