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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打工被烧伤脸 餐厅赔付九千元整容

       厦门晚报讯 17岁少年周志在湖里塘边的“尚豪味”牛排时尚餐厅打工,被闪爆的煤气灼伤脸部。昨天上午,周志的父母来到餐厅,协商孩子的整容费用,没想到和店经理发生拉扯,双双被送到派出所。记者介入采访后,昨晚,餐厅经营者表示,愿意在垫付医疗费的基础上,再赔付9000元给周志,作为后续治疗和今后整容费用,双方达成和解。

  事故

  煤气烧伤少年脸

  母亲担心他自卑

  昨天下午3点左右,记者见到周志,他脸上的疤痕明显,嘴唇发白,看上去没有血色。医院的病历上写着:煤气火焰烧伤全身百分之七,Ⅱ度面颊及上肢烧伤。

  母亲介绍说,儿子只有17岁,去年从四川老家来到厦门,在塘边“尚豪味”牛排时尚餐厅打工。9月2日上午8点多,周志在餐厅上班,同事让他帮忙开煤气。周志说,第一次点火并没有打开煤气,但闻到一股很浓的煤气味,第二次点火,突然大火扑面而来,他的脸部灼热难耐,赶紧打开水龙头,不停冲洗,不一会儿就满脸起泡了,他赶紧上医院。

  “以前他不是这样沉默寡言的,可能现在觉得没脸见人了,我担心他以后会变得自卑。”他妈妈说。

  一星期后,周志出院。他妈妈说,餐厅只负担医疗费用和周志一个人的伙食,在医院护理儿子的亲人只能到附近吃快餐,亲人的工作也被耽误了。

  争执

  跟店经理撕扯

  双方在派出所干坐7小时

  昨天,记者在派出所的问询室见到了餐厅经理,对方拒绝接受采访。

  周志的母亲希望餐厅能出一部分资金,让她儿子以后进行脸部整容。昨天上午,她和丈夫一同到餐厅协商此事,没想到和餐厅经理发生口角,互相拉扯,随后报警,大家都被送到派出所。

  记者了解到,他们从上午9点半就到派出所,一直等到下午4点多,民警仍然还没有处理。得知记者前来采访,一名民警将记者请出问询室,说他们会“按程序处理”。

  律师

  未办营业执照

  也应认定工伤

  记者随后来到“尚豪味”餐厅,在餐厅显眼处,记者只看到“卫生许可证”,一名员工告诉记者,周志是他们的同事,事发后,餐厅已经垫付了上万元的医疗费,对于餐厅是否有营业执照,这名员工表示自己也不清楚。对此,周志的父母说,他们曾经向劳动部门求助,可劳动部门说这家餐厅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无法受理。

  厦门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表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都应认定为工伤。尽管尚味餐厅没有营业执照,但它作为一个经营主体,存在着实质的经营事实,对此,劳动行政部门具有介入的权力,也应该受理此次事故。

  郑志宁也表示,虽然当事人并未与餐厅签订劳动合同,但他们之间确实存在劳动关系,餐厅就必须给予当事人相应的赔偿。和当事人一起在餐厅内打工的同事可以作为证人,他所使用的工作证、工作牌都能作为证明其和“尚豪味”餐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记者将律师意见反馈给餐厅方面,到昨晚,餐厅经营者与周志家人达成协议:在已垫付的医疗费基础上,再赔付9000元给周志气作为继续治疗和今后整容费用,双方就此达成和解。

  文/图 记者 李晓辉 见习记者 林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