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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华裔同乡间转卖餐馆订口头协议起纠纷

据美国《侨报》报道,华人餐馆买卖经常在同乡或朋友中进行,在买卖过程中,往往订口头协议,忽视了签订书面合同,导致发生纠纷时无法得到法律保护。日前,在宾州费城的一对华裔夫妇因没有签订合同,导致买卖终止了也无法拿回定金。11月30日,夫妇俩决定在美国林则徐基金会的协助下,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刘姓夫妇表示,今年10月底,从朋友处了解到一家在费城东北区经营中餐和泰国餐的外卖店急于出售,据朋友介绍,这家店月收入在1万5000至1万 7500元之间,店主开价4万元。刘先生说,当时妻子在中国,他还要上班,因此没有时间自己去看餐馆的营业情况。他非常信任这位朋友,且知道她也是店主的朋友,就认为她说的店的收入情况属实。在没有讨价还价的情况下,在得到店主承诺正式卖店时让他们看电脑账簿之后,刘先生就以银行汇款形式直接把2000元定金汇到店主的户头上。

11月中旬,刘先生到这家餐馆边打工边观察营业情况,经过一周的观察,他发现这家店生意不太好,即便在周末也如此,月收入无法达到1万7000元。11月16日,刘先生的妻子林女士回到费城,17日,店主即提出让他们签订餐馆过户合约。

林女士表示,她认为如此购买餐馆太仓促,便要求业主多给两天时间观察餐馆月收入是否能达到之前所说的1万7000,并要查看电脑账簿,但业主不答应。林女士还要求查看业主与房东的合约,业主叫她自己打电话到律师楼去询问。林女士说,双方由此相持不下,17日晚间,店主再次要求他们夫妇俩答应马上签下餐馆过户合约,否则餐馆就卖给其他人。

18日,店主告知他们餐馆要卖给其他人,并拒绝退还2000元定金。刘先生说,他们原本希望作为双方中间介绍人的朋友能从中斡旋,退还他们在没有观察餐馆经营的情况下所支付的定金,但那位朋友说,这是买卖餐馆双方的事情,她无能为力。

林女士认为他们夫妇成为金钱欺诈的受害人,决定委托美国林则徐基金会帮他们找律师,到有关部门投诉取回公道。美国林则徐基金会秘书长怡韬表示,该会将向餐馆业主进一步了解情况。美国林则徐基金会主席黄克锵表示,华人餐馆买卖经常在同乡或朋友中进行,往往忽视了法律保障,致使华人餐馆买卖纠纷频频发生。他呼吁广大侨胞,要懂得运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他认为中国人在美国谋生并不容易,大家要以和为贵,团结互助。(李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