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部装备器材使用制度

保安部装备器材使用制度:
1、日常使用的对讲机、警械、钥匙、雨衣、大衣在交接班时双方领班共同检查清点并记录签收。
2、临时用品,如大衣、雨鞋、雨衣、手电、应急灯等要有交接登记,归还时领取人签名,检查有无损坏、丢失,否则按酒店规定赔偿。
3、机械只有押款时携带,平时由监控室保存,只有领班和主管可以使用。
4、保安部备用品专柜钥匙平时监控员处,夜班时放保安当值领班处。
5、保安部备用品专柜每月清点一次,由监控员和主管检查记录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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