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客房安全案例

酒店客房安全案例

 1、爬窗入室盗窃案(门窗没有上锁)

 2、住店期间被打劫(犯罪分子尾随客人进房,将客人捆绑手脚,封闭嘴巴后,将现金和贵重物品盗走并逃离酒店)

 3、钓鱼盗窃(底层客房,犯罪分子用竹竿挑客人的衣服或其他贵重物品)

 4、欺骗清洁工,认贼为宾(服务员:请你一会来打扫,我需要准备一些很技急的资料,清洁工没有核对房卡就离开了,下午真正的房主回来了,发现东西丢了。)

 5、客房物品被盗(客房配备的洋酒、壁画、工艺品、电脑被客人盗走,不退房直接离开)

 6、高科技犯罪(在锁孔处塞口香糖)
 刘先生和夫人在“十一黄金周”时入住了某酒店的1112 房间,
 入住的第三天上午购买了些土特产放在了房间,中午就去当地有名的菜馆品尝美食。当小俩口兴匆匆回到酒店,准备收拾行李返家时,却发现房内一片狼籍,有人在他们出去吃饭的时候进入了房间并洗劫了房间内的贵重物品!刘先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立即通知了酒店的安全部门,安全部人员赶到了现场,据刘先生核实,丢失白金项链一条、笔记本电脑一台、人民币3000 多元,总价值超过了2 万元。询问刘先生有没有将房卡交给他人,刘先生十分肯定的说就一张房卡,而且一直带在身上,出房间门时还将房门带上了。十一层高的房间,又没有阳台,小偷是从哪里进来的呢?安全人员边查监控录像,一边对现场进行了勘查,监控录像上显示两名男子是推门而入的。仔细检查,又发现房门上有口香糖的痕迹,安全人员恍然大悟,推断刘先生买完东西回来时就被小偷跟踪,趁刘先生开门后不注意,在房间门的磁卡锁上粘上了一团口香糖,刘先生放下东西出门吃饭时,认为饭店门上有复位器,就随手带上门,没有核实是否关上就匆匆离开了。进一步查看录像,画面证实了这一推断:从刘先生入住起就有两名男子在楼层闲逛、踩点。刘先生买完东西回来时,尾随其后,趁刘先生不注意时将口香糖粘在磁卡锁上,刘先生走出房门认为房门已经关上后,歹徒入室作案⋯⋯
 [分析]客房失窃案经常发生于各个酒店,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手段作案,屡试不爽。案件的发生给客人造成财产损失,并且给酒店带来极坏的负面影响。罪犯在作案之前会对楼层进行踩点,观察,利用客人外出的时间差,用各种手段打开房门,或利用客房相连,容易攀爬、或门窗没有关上入室行窃。对于防范客房失窃事件,安全人员要做好巡查,遇到可疑人员要主动盘问,对没有房卡的人员要及时进行劝离,同时监控中心要时刻注意客房楼层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楼层服务员要有较高的警惕性,注意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或通知安全部,对客人门窗没有关紧的要及时提醒或关闭。
 备注:(1)犯罪分子不止一次到现场踩点,熟悉作案的环境;
 (2)监控设施完好,监控人员责任心强
 (3)对客服务人员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询问并通知相关人员保持高度警惕
 (4)按规范操作,防止犯罪分子钻漏洞
 (5)保卫人员对携带物品进出酒店的人员高度关注
 (6)勤查房,勤巡检
 (7)定期清理门锁的信息

 7、 严堵服务漏洞      酒店服务环节的漏洞,给歹徒造成可趁之机。漏洞出现之后,如何挽回,如何处理,就看酒店大堂副理的了。      早上10点,1904房的客人王先生称其一万元现金在房间内被窃。值班经理接报后,立即与保安部主管xxx,管家部主管xxx赶到现场。据王先生述说,他公务完毕后,回到房间时发现放在行李架上的皮箱被撬开,里面的物件零乱,内层的一万元现金不翼而飞。王先生怀疑有人进入其房间行窃。要求酒店给予处理结果。就此事值班经理与各部门主管张开了一系列的调查活动。
 

1、请客人回忆始发经过,详细填写《遗失与盗窃记录》,并征询客人的意见是否需要报警,如果需要的话,我们可以从旁协助。但王先生表示不愿意报警。      2、 要求管家部协助保安部调查所有出入过这间房的服务员,每位服务员书写一份事情经过。      3、查询前台接待处在王先生外出其间是否有其他人取过房间钥匙。前台接待员xxx称曾经接过一个自称是1904住客王先生打来的电话,说他的朋友现在在前台要进入他的房间,他因有要事不能赶回来,请为其开门。此接待员为确定1904客人的身份,要求其报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对方流利答出。接待员未经核对证件便为客人的朋友打开了房门。
 客人回来后完全否认他曾打过电话回来。让人怀疑究竟是客人在唱双簧,还是另有隐情。王先生坚持酒店赔偿其损失。值班经理明确向王先生表示,酒店要分清楚责任后才能做出赔偿。如果酒店并无过错,就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客人威胁若解决的结果不能令其满意,将向媒体披露此事。值班经理建议客人将此事交给警方处理,因为只有警方才具备专业的分析和破案能力,这是酒店保安部所不能比拟的。但王先生还是执意不肯报警。并在大堂内大吵大闹,值班经理要求其立即停止吵闹,否则将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报警。为了避免影响到其他客人,将其带到明珠廊偏厅,西餐厅准备了一份热气腾腾的食物送到王先生面前。经过心平气和地与王先生对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客人改为要求酒店出具一份证明,证明其在店的损失和赔偿办法。经请示当日行政总值出示证明如下:      证明      xxx房王先生宣称其房内现金被盗,酒店将此事全权交给警方处理,并服从警方的处理结果。      客人得到证明后,不再表示异议。退房离店      前台接待处取钥匙程序不够完善。当值接待员仅凭一个身份证号码就确定客人身份,是考虑欠周到的。客人的朋友取钥匙的时候亦无核对证件。值班经理建议前台接待处对要求钥匙转借的客人,需要其填写《钥匙转借授权通知书》并严格执行此程序。再也不能接受这种类似的电话授权。因为在电话中很难分辨客人的声音及其真实身份,仅凭核对其身份证号码是不可取的。如果客人真的有此需要,又不能赶回来的话,可以请他传真一份钥匙转交授权通知书过来,并附其签名。然后核对签名式样,及查看过取匙人的证件一致后才予发匙。
 8、贵重物品究竟是指什么物品      16日,南昌来郑州做房地产生意的高先生,搬出了大学路桃源路交叉口的学府宾馆,原因是3天前,高先生的两部手机和1000多元现金在住宿时不翼而飞。高先生要求宾馆方对自己在住店期间丢失的财物给予赔偿,遭到了拒绝。派出所建议高先生求助消协,市消费者协会表示,由于此事已立案,消协无法介入,只有等待公安机关破案。      事由客人住店物品被盗 “6月3日我住进了位于大学路和桃源路交叉口的学府宾馆,11日早晨醒来后发现放在电视机旁边的包不见了,房门没有撬过的痕迹。包里有一部诺基亚手机,一部小灵通,另有1080元现金及身份证、合同书等。宾馆应该赔偿我的全部损失。”南昌的高明根先生说。 学府宾馆的负责人梁高潮称,在酒店丢了东西,酒店愿意拿出700元作为补偿,免收这两天的房费,需签下互不追究的协议。因无法认定客人是否真的丢了东西,所以不能全部赔偿。市消协一位负责同志表示,消协在处理这些事上感到棘手,一是像高先生这样的情况,他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刑事案件超过消协受理权限。而在更大程度上,旅客没有证据说明利益受损,也增加了消协调解难度。对此消协也只能尽量调解,但结果可能不一定会让双方都满意。      高先生的情况,说明了酒店存在管理上的漏洞,酒店所说贵重物品要登记,可贵重物品究竟是指什么物品,酒店并没有表明。客人一般都有防范心理的,所以有一些物品带在身边是可以理解的。酒店不能说因为朱先生没有登记,就完全没有责任。因此,作为酒店应考虑采取更灵活的处理方式,既“保护”自己,也不能让消费者吃“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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