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各区域强电井道内及各厅、机房的电控箱至各用电设备的线路;客房、办公室和各公共场所的用电设施及照明等。 消防送排烟风道、风阀等;各公共区域的卫生间;客房内的家具、墙纸等;洗涤、清洁卫生机械设备。 各区域的生活冷、热水管及相关阀门;消防喷淋、消火栓及管道和相关阀门;排水管、雨水管和污、废水管道及各用水设施设备等。 各区域电梯机房设施、设备及相关的电梯竖井道、运行轿厢等;厨房及洗衣房设施、设备。 2 程序要求 报修 各业务/行政部门所使用的设备应始终保持完好。设备设施如发现异常情况或出现故障,使用部门首先自行解决,在无法自行解决时,应及时向工程部维修中心报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