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报滚动新闻 记者 吴光亮 通讯员 刘伟宏 15:15 报道
10名即将迎接高考的学生为让自己放松一下,一次相约到大足某餐厅吃了一顿大餐。然而当这些学生们高兴的吃完他们的“大餐”时,迎接他们却不是幸福的高考,而是食物中毒。今日,记者从大足警方获悉,餐厅老板已被检方批捕。
2011年2月23日,大足中学高三班的同学开始陆续返校上课,因为他们要为即将到来的高考做最后的准备。当晚,2011级23班了10名同学相约在了一起,一名同学提议说:“明天我们就要投入到紧张的学习中了,不如今晚放松一下,去吃一顿‘大餐’。”他的提议得到了在场10名同学的一致响应,于是他们去了一家看去规模颇大的餐厅。对这些十八、九岁的学生来说,这顿餐是非常丰盛了,酱排骨、香菌……让10名学生吃的是意犹未尽。一个小时后,学生们离开了餐厅,因为他们还去上晚自习,功课不能丢下。
10名学生吃完饭后,陆续回到了学校准备晚自习,然而,他们刚回到宿舍不到10分钟,几名同学突然感到自己的全身无力,头晕,而且嘴角开始发紫。这突出其来的情况把宿舍的同学吓的不知所措,他们随即将情况反映到老师哪里。老师了解到情况后,立即将10名同学送进了医院。经抢救,10名同学均无生命危险。但这10名同学出现的症状却引起了医院的注意,经治疗,这10名学生全是“亚硝酸盐”中毒的症状,院方立刻将情况向县卫生部门和疾控中心进行了通报。县卫生部门和疾控中心随后对这家餐厅进行了检查,当场在该餐厅厨房内查获五瓶还未开封的“亚硝酸盐”以及已经用该盐腌制好的排骨50余公斤。
县卫生部门按照相关法规对该餐厅进行了处罚后,于近期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该餐厅老板颜某被大足警方第一次询问后,心理非常害怕,于是想出了串供的办法。他首先打电话给自己的厨师蔡某:“你就说我不认得这个不能用来做吃的,是干鲜店老板送来的。”随后,颜某还不放心,再次电话给“毛氏干鲜”的老板,希望他做假口供,把自己的指定买亚硝酸盐的事说成是供货方供错了货,这样大家都没责任。然而随着警方调查的深入,颜某和蔡某终于在大量的证据面前交代了全部犯罪实事。
颜某在明知亚硝酸盐不能用以腌制的情况下,还主动购买了10瓶交予自己的厨师蔡某,要求他用亚硝酸盐来制排骨,蔡某在明知不能用的情况下,只简单了问了句“这个瓶子上写着‘禁止食用’呀?”但得到颜某回答的是:“你尽管做,不会吃死人的。”于是蔡某用了其中5瓶的亚硝酸盐腌制了60余公斤的排骨,第一次出售就出现了学生集体中毒的现象,随即被相关部门查封。
6月14日,颜某、蔡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反思:其实这是一件非常简单的案件,但为什么拖到如今才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这同我们相关行政部门和群众法制意识淡薄有密切关系。学生中毒后,老师只将学生送医院进行了抢救,并未将此中毒事件向公安机关报案,学生送院后,经抢救并无大碍,在颜台秋支付了医疗费后,学生也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只是医院将中毒情况通报了县卫生部门和疾控中心。县卫生部门、疾控中心依法对该餐厅进行了查处,直到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时,县卫生部门才认识到这起中毒事件已经构成了犯罪,这时才向公安机关通报案情。如果我们的行政部门作为更积极点,我们的群众法制意识更强一点,也许,我们的食品会更安全。
“我们希望政府加强监管,让我们吃的放心,命才会有保障。”这是一名接受公安机关调查的出院学生最后向民警说的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