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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餐饮业丑闻“秋去春不来”

评论员 刘兴伟

  “春夏秋冬”饭店的水煮鱼原来一直是在口水油中“游来游去”。对于光临过这家饭店的消费者来讲,这是一个令人难以接受的暗访结果。

  近些年来,沈城媒体不断曝出餐饮行业的丑闻,在这些餐饮丑闻的映衬下,出门吃饭成了一件让人提心吊胆的事儿。“春夏秋冬”不仅很正规,门脸很大,而且拥有着较高的菜价,消费者抱着“一份价钱一份货”的朴素交易观念,期待能够获得哪怕是最基本的一丁点儿安全感,但他们得到的却是欺骗与背叛。

  这样的结果无疑会将沈城百姓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击得灰飞烟灭,甚至会产生错觉,认为餐饮行业几乎是暗访一家就沦陷一家,沈阳到底还有没有能够独善其身的饭店?如同这家饭店的名称一样,接连涌现的餐饮行业丑闻可谓“春夏秋冬”皆有。或许一时的曝光会让那些不法商家经历一个“欠收的秋天”,但只要猫上一个冬天,来年便又卷土重来。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无疑是商家承担着极小的违法成本

  违法成本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机会一个是后果。餐饮业的丑闻确实有着巨大的机会空间,执法者可能不会站在店家后厨里进行监管,消费者也没有能力去对其进行监督,指望媒体逐家暗访曝光更是不现实。可见,监管并不是万能的,同样的道理,醉驾是没法监管的,杀人也是没法监管的,但这并不重要,加强违法后果的预期也可以是一种规范手段。

  去年的孙伟铭案就曾经让醉驾所需承担的后果被公众认知,按照普遍的认识喝完酒开车不过是一件不太规矩的行为,但总不至于掉脑袋,正因为如此醉驾成了难以规范的行为,孙伟铭案让人们意识到醉驾完全可以跟“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联系起来。进而引发了一系列的严格执法措施,甚至在今年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将醉驾、飙车等行为拟入刑定罪。零容忍一词也开始进入公众的视野,从此以后,醉驾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需要看到的是,醉驾必定是一种公民的个人行为,商家的行业丑闻,对公共安全的危害更大,理应得到更加严格的制裁。如果没有法律的威慑力坐镇,商家就会将这些丑闻仅仅当作一种“不规矩”,而不会真正意识到其对公共安全的危害。但是,在餐饮行业却常常存在出了问题交罚款了事的情况,甚至既不影响其从业资格,对消费者更是丝毫没有说法。

  巨大的机会空间加上可以忽略不计的代价,让法律的威慑力在餐饮行业丑闻面前变得如同儿戏。对于这样公然侵犯消费者利益的商家,我们期待对其进行法律上的 “零容忍”,这样的事情不被发现则已,只要一经发现就绝不手软,不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让商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甚至可以诉诸刑法,让其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足够的代价,这样,餐饮行业的丑闻才不会“秋去春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