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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沟一酒店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追踪

  除1人抢救无效死亡外,其余42人目前均病情稳定

  早报讯 (记者 杨丹)昨日,四川省卫生厅通报了泸定县海螺沟景区中毒事件的最新检验结果:明珠花园酒店食物中毒系亚硝酸盐中毒,原因正在调查中。

  10月8日,泸定县磨西镇明珠花园酒店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部分游客和酒店工作人员在酒店进食早餐后陆续出现胃部不适、头痛、乏力、恶心、呕吐等症状,发病43人。目前,除1人抢救无效死亡外,其余42人均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治疗,病情稳定。

  中毒事件发生后,省卫生厅高度重视,立即派遣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和华西附四院专家共6人赶赴现场,参与病人救治和事件调查处理工作。甘孜州和泸定县卫生部门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措施,组织医疗、疾控和卫生监督人员赶赴现场,全力救治患者,并开展病人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检测工作。

  海螺沟景区回应>>>

  将在最短时间内磋商赔偿问题

  10月8日,海螺沟明珠花园酒店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后,海螺沟景区管理局立刻作出积极应对。

  据海螺沟景区管理局樊玉良局长介绍,事件发生后海螺沟管理局立即成立医疗救治组积极救治病员,并将病员转至泸定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同时华西医院派出专家组,联合泸定县人民医院专家组成救治专家组,全力开展救治工作,确保病员的病情稳定;管理局将对所有病员进行一对一的安抚,保证每个病员有一个护士照顾,在泸定县人民医院护士人员不够的情况下,及时抽调海螺沟的医护人员前往;同时为死者以及病员家属做好交通、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保证所有病员安心治疗。

  事发后,景区管理局立即对景区所有餐饮店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同时对其进行食品卫生的安全宣传。管理局也已针对媒体对此事的猜测及时发布正确的消息,防止不当消息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樊玉良表示,“景区将在最短的时间内与死者家属以及病员就赔偿问题进行一个合理的磋商。”他同时承诺,下一步景区将在确定中毒原因的前提下彻查事件原因,给事件涉及人员以及大众一个交代。为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今后景区将更加加强对辖区内餐饮行业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同时加强对餐饮行业的安全措施的宣传。

  专家说“盐”>>>

  很多蔬菜肉类均含亚硝酸盐

  省疾控中心食品检验所所长蓝真表示:亚硝酸盐中毒往往是中毒者将亚硝酸盐当作盐巴误食所致,“真正的工业盐不会产生亚硝酸盐,一般是出现重金属污染对人体造成伤害。”他说,亚硝酸盐中毒量为0.2~0.5克,致死量为3克。

  成都军区总医院消化内科主治医生沈才飞介绍:中毒后发病急速,潜伏期一般为20分钟至3小时,轻者表现为头晕、头痛、乏力、胸闷、恶心、呕吐,口唇、耳廓、指甲和皮肤紫绀;重者眼结膜、面部及全身皮肤紫绀,心律快,嗜睡或烦躁不安,呼吸困难,血液中高铁血红蛋白含量往往超过50%,甚至出现昏迷、惊厥、大小便失禁,可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沈才飞说:亚硝酸盐是不会蓄积在体内的,它可以通过尿液排出。

  亚硝酸盐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很多食物当中都含有亚硝酸盐,包括鱼类、蛋类、蔬菜、肉类以及豆类等。

  特别提醒>>>

  蔬菜腌制7~8天 亚硝酸盐含量最高

  专家介绍,大量亚硝酸盐蔬菜,一般是叶菜类,如小白菜、芹菜、韭菜、甜菜叶、萝卜叶、莴苣等,当这些蔬菜贮存时间长,一旦开始腐烂,亚硝酸盐含量就会明显增高。蔬菜腐烂越重,亚硝酸盐增高就越明显。

  新腌制的蔬菜,在腌制2~4天后亚硝酸盐含量增高,7~8天达到最高。同时与食盐浓度及腌制的温度也有一定关系。腌制蔬菜在8天以内,食盐浓度在15%以下时,易引起亚硝酸盐中毒。

  烹调后的熟菜放在不洁的容器中,存放过久,在硝酸盐还原菌的作用下,熟菜中的硝酸盐被还原成亚硝酸盐。

  其他如奶制品、腊肉等腌制品加工过程处理不当,均能造成中毒。

  生活贴士>>>

  蔬菜应妥善保存,防止腐烂,不吃腐烂的蔬菜;

  食剩的熟菜不可在高温下存放长时间后再食用;

  勿食大量刚腌的菜,腌菜时盐应多放,至少腌至15天以上再食用;但现泡的菜,最好马上就吃,不能存放过久,腌菜时选用新鲜菜;

  不要在短时间内吃大量叶菜类蔬菜,或先用开水煮5分钟,弃汤后再烹调;

  肉制品中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用量要严格按国家卫生标准规定,不可多加;

  苦井水勿用于煮粥,尤其勿存放过夜;防止错把亚硝酸盐当食盐或碱面用。 早报记者 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