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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食“野味”!上万家餐厅将受影响……

“山鸡是野味,李子坝梁山鸡不是野味!跪求不要屏蔽啊,这是行业的至暗时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2月25日凌晨,李子坝梁山鸡创始人杨艾祥遭遇了一件“乌龙事件”,“梁山鸡”被误认为“山鸡”,被美团屏蔽了!还好几个小时以后,美团为其解封!

不过为什么突然就被屏蔽了呢?

这是因为国家颁布了关于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新条例!

2月24日,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于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制度的建立,意味着野味市场失去了合法基础。一时间,不少餐饮老板慌了,鸽子、牛蛙、兔子、蛇等类似的品类以后还能不能卖?

中央发布新规:全面禁食所有陆生野生动物!

因为野味,17年前爆发了非典,全国经济损失惨重;同样因为野味,2020年全国被新冠病毒侵袭,国家经济再受重创,停工停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部门:“食用野生动物风险很大,但‘野味产业’依然规模庞大,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了重大隐患。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

1、禁食所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饲养和繁育的也不行!

为了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决定》第二条对于禁食的野生动物,做出了规定:

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也就是说,不仅在野外生活的野生动物不可食用,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也不可食用!

虽然截至发稿时,《决定》尚未公布详细的“全面禁食名录”。

但是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杨朝霞说:“除《野生动物保护法》原有规定范围外,该规定还将‘三有’类野生动物以及地方重点保护动物也纳入了禁食范围。不少新晋网红动物如竹鼠就属于‘三有’动物,这意味着食用竹鼠或将成为禁止行为,不少特种动物养殖业也将遭受冲击。”

现在在某宝上的所有活体竹鼠、仓鼠等已经全体下架了!

2、兔、鸽等人工养殖技术成熟的动物,可以吃!

《决定》第三条明确表示:

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规定。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对于部分产业链作出解释:

第一,捕捞鱼类等天然渔业资源是一种重要的农业生产方式,也是国际通行做法,渔业法等已对此作了规范,根据各方面的一致意见,按照决定的有关规定,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

第二,比较常见的家畜家禽(如猪、牛、羊、鸡、鸭、鹅等),是主要供食用的动物,依照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管理。还有一些动物(如兔、鸽等)的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人民群众已广泛接受,所形成的产值、从业人员具有一定规模,有些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按照决定的规定,这些列入畜牧法规定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也属于家畜家禽,对其养殖利用包括食用等,适用畜牧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并进行严格检疫。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家畜家禽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家公布的目录执行。

深圳第一个响应号召,甲鱼、蛇、狗、鸟或将被禁食!

虽说中央发布的《决定》并未明确公布“禁食名单”。但是在第七条中表示: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依据本决定和有关法律,制定、调整相关名录和配套规定。

也就是说,具体哪些能吃,哪些不能吃,还要等待各个地方政府根据《决定》以及当地实际情况来自行调整!

随后一天(26日),深圳第一个响应号召,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公开征求意见》(下文简称《意见》),不仅给出了禁食“黑名单”还给出了可食“白名单”,禁食范围从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饲养的野生动物和宠物等。

1、白名单:猪、牛、羊、驴等9种家禽家畜可食用!

可食用的白名单分两类:

一是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九种家禽家畜;

二是依照法律、法规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动物。

但是,蜂蜜、燕窝、雪蛤等动物相关衍生物,已被广泛接受且具有较为成熟的检验检疫标准,不在禁食之列。

同时,授权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并结合深圳实际,补充制定其他可以食用的家禽家畜目录,以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

2、黑名单:甲鱼、龟、蛇、鸟、昆虫或不可食用

经人工繁育、饲养的龟、甲鱼、蛇、鸟、昆虫等野生动物,因无法保证食用的安全性,《意见》将其排除在可食用动物范围之外。此外,猫狗等宠物,以及用于科研实施的动物纳入禁食范围。

对于黑名单的范围,官方回应为:“目前人工繁育、伺养的野生动物的监管体系尚不健全,检验检疫标准和手段无法满足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作为食品的防疫要求,监管部门在执法中也难以分辨野生动物是野外捕获的还是人工繁育的,将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也纳入禁食范围,是刹住野生动物交易、防范疫病传播的需要。”

3、餐厅不得用“禁食动物”的名称、图片做招牌或菜谱

出了黑白名单,《意见》还要求不可以用野生动物的名称或者图片,否则最高罚款一万元!

发布含有宣传、诱导食用禁止食用的动物及其制品内容的广告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以禁止食用的动物及其制品的名称、别称、图案制作招牌或者菜谱招徕、诱导顾客食用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自行拆除、销毁相关招牌、菜谱等,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4、餐厅售卖禁食野生动物菜品,最高罚款20万!

不仅如此《意见》中对于违反规定的商家,也做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最高罚款20万!

为以提供食用为目的生产经营禁止食用的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提供场所或者服务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相关许可证。

牛蛙是否被禁食?餐饮老板:不应“一刀切”!

自疫情以来,一直有一个品类被大家关注——牛蛙!

虽然没有明确牛蛙属于野生动物,但从1月24日开始,一些餐厅就陆续收到了来自各地市场管理局、大众美团等平台的疫期禁售牛蛙通知。此后不久,大众点评封禁了“牛蛙”“田鸡”等关键词,甚至牛蛙类餐厅的信息也不予显示。

好不容易2月7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将牛蛙划出野生动物范围!

但是黑白名单公布后,牛蛙再一次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因为《意见》中并没有明确表示,牛蛙到底是属于“可食”还是“禁食”。

“蛙来哒”创始人罗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对蛙类的“禁食令”不应该“一刀切”。牛蛙作为比较成熟的经济养殖动物,应属可食用范围。事实上,牛蛙一直是热门的食材。据她统计,深圳专门经营牛蛙的餐厅有数千家之多,从业人员超过10万人。一旦禁售牛蛙,对整个行业都带来不小冲击。

(罗清在餐饮老板群中获得众多餐饮老板的支持)

数据显示,2019年牛蛙的产量超过50万吨,包括养殖户、合作社、水产公司、饲料企业以及餐饮店在内的从业人员要以百万来计,整个产业的价值将近2000亿。

深圳新闻网发布这个新闻后,很多的网友请求牛蛙不要被禁:

还有网友希望鹌鹑、乳鸽等品类有更进一步明确的信息:

不过目前该意见稿还处于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阶段,有关意见建议可通过寄送、电邮或者传真等方式反馈至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2020年3月5日。

职业餐饮网小结:

深圳市已经率先响应号召给出了名单,近期,预计各个地方的政府也会针对“野味”给出具体的意见细则。

各位餐饮人切记时刻紧盯地方政府的指令,如果有需要征集大家意见的时候,一定要踊跃提供意见,保护自己的合法合理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