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职业餐饮网>>餐饮资讯>>综合资讯>>正文

为上新菜,江苏一餐馆老板杀8只狗,被刑拘……

近日,江苏一餐馆老板陈某看见别人家果狗肉馆生意好,眼红了,也想上道狗肉,但又嫌狗肉进价高,便沿街毒杀狗,两小时毒获8只狗。

目前,该餐馆老板因涉嫌盗窃,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2月15日,在张家港凤凰镇凤东小区,警方当时正在搜寻一名骑摩托车的可疑男子。乡道相遇之际,摩托男疾驰逃窜,民警辅警机智合围,奋身飞扑擒获。

据查,男子姓陈,暂住常熟市。

为什么他会被捕呢?原来,陈某经营一家饭店,入冬后,看到别家店的狗肉生意火爆,也想卖狗肉。可狗肉进价较高,陈某便网购工具干起毒狗勾当。

15日一大早,陈某从住处车行至凤凰镇东庄路一带,沿途寻找并毒杀犬只,短短2小时毒获8条。

弓弩、毒镖、被毒杀的狗,民警的现场查获触目惊心。

可陈某不曾想到,村民将他的一举一动收入眼中并报警。因涉嫌盗窃,陈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除了狗,青蛙、麻雀等“野味”都属“三有动物”,不可随意捕猎。

“三有动物”,是指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常见的包括麻雀、青蛙、蟾蜍、野鸡、野兔和蛇类等共计1700多种。

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猎“三有动物”20只(条)以上便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