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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功夫向蔡达标等索赔逾6000万元

    因管辖权异议及法律文书未送达等原因搁置两年后,真功夫原董事长蔡达标等人被诉关联交易案终于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昨日在法庭上,原告广州真功夫快餐连锁管理有限公司向蔡达标等5名被告提出超过6000万元的赔偿要求。


  
  2008年至2010年期间,东莞长安志利源三鸟经营部(法人代表为王志斌)、东莞市虎门优中康三鸟经营部(法人代表为邓茂枝)先后成为真功夫公司的食材供应商,向该公司提供活禽产品。原告诉称,2011年7月6日,真功夫公司经过审计发现,在蔡达标控制真功夫公司期间,真功夫公司与王志斌所实际控制的个体经济组织——长安志利源三鸟经营部、虎门优中康三鸟经营部存在关联交易,5名被告从真功夫公司获取关联交易款56128745.28元。
  
  原告方提出,王志斌作为蔡达标的亲妹夫,上述交易明显违反真功夫公司及相关法律规定。而邓茂枝作为东莞市虎门优中康三鸟经营部登记经营者,协助王志斌完成关联交易,已构成与蔡达标、王志斌对真功夫公司的共同侵权。
  
  在起诉书中,原告要求法院判令5名被告向真功夫返还关联交易所得56128745.28元,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9273064.85元,合计65401810.13元。
  
  昨日在法庭上,是否存在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如何认定、关联交易是否给真功夫公司利益带来损害成为庭审争议焦点所在。
  
  原告的代理律师称,真功夫公司在邀请第三方开展的审计过程中发现,合作3年期间,长安志利源三鸟经营部、虎门优中康三鸟经营部并未留下任何上述交易凭证。
  
  原告认为,真功夫公司与涉案两家供货商合作的时间恰恰是在蔡达标实际控制真功夫公司期间,彼时蔡达标的另一名胞妹蔡春媚掌管着真功夫公司的采购部门,而王志斌作为蔡达标的妹夫,则实际掌控着上述两家供货商,由此可见关联交易的存在。
  
  对此,众被告否认存在关联交易,称案涉两家三鸟经营部成为供应商是真功夫公司采购委员会审批同意的,程序合法。其代理律师还提出,原告仅仅根据存在关联交易的事实而直接要求退款及赔偿,并未举证证明关联交易如何损害到真功夫公司的利益,该主张不真实,没有合同依据、章程依据和法律依据,法院应当依法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目前此案尚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