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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餐厅关门“赠款”不退没道理

    现实生活中,不少商家时常会在为消费者办理会员卡时,采用在卡中赠送充值的方式来招揽生意。读者吴女士曾就遇到过这样的“好事”。然而近日,当她所办卡消费的茶餐厅关门谢客时,其卡中“赠款”却要被收回,这令她心里很不是滋味。对此,消费者协会和律师均表示,店方将会员卡中“赠款”收回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充值500元办了张620元的卡
  吴女士称,约在前年夏天,当她看到位于步行街华亿北楼的“明记港式茶餐厅”的介绍时,禁不住萌发了想去吃一吃的想法。经过网上“团购”,她很快便实现了这个愿望,且还因感觉这家茶餐厅各方面都还不错,办了一张贵宾卡。


  “当时店里在做活动,我充值500元办卡,他们就又在卡里多充了120元。”吴女士称,拿到这张620元的贵宾卡后,自己再去这家店里消费时,并非每次都刷卡,有时她还是采用从网上“团购”的方式,故迄今为止,这张贵宾卡的钱都没有用完。
 

  要退卡先扣120元的“赠款”
  前不久,吴女士再次在网上“团购”明记港式茶餐厅时被告知,这家茶餐厅经营不善,关门谢客了。听到这个消息后,吴女士立马就想起了自己的那张贵宾卡。
 

  “我卡里应该还剩两三百元,茶餐厅不开了,这笔钱我得拿回来。”吴女士称,为此,3月3日她拨打了明记港式茶餐厅的电话,该店一位工作人员知道她的意思后表示,会向领导汇报,让其等候回复。


  昨天,经多方查找,吴女士和该茶餐厅一位张姓负责人取得联系。经查,吴女士卡内余额还有270多元,但张姓负责人却表示,仅能退还给她150多元,因为事先茶餐厅方面赠送的120元钱,并非吴女士花钱充值的,故要收回。


  此后,记者向这位张姓负责人求证,对方说,120元钱属茶餐厅赠送的,所以不能退给吴女士。


  消费者协会和律师:店方的做法没道理
  明记港式茶餐厅拒绝退还“赠款”的做法是否合理?记者随后向消费者协会方面咨询,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茶餐厅的做法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在吴女士拿出500元在该茶餐厅办卡,且对方给其提供了贵宾卡后,一定意义上即说明双方达成了一种合同关系,彼此都应享有一定的权利和履行应尽的义务。在双方合同关系成立,且已履行(吴女士已消费卡中一部分钱)的情况下,店方关门歇业,不再提供餐饮服务,即说明它违约在先,故应将吴女士卡中余额悉数退还。
 

  对此,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师、安徽铭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陆在春也认为,明记港式茶茶餐厅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他说,该茶餐厅采用办卡赠送120元的方式,实为一种招揽生意的营销策略,这种策略在成功招揽到吴女士办卡后,合同关系就已确立,120元的拥有权也随即发生了变化。若茶餐厅不赠送120元钱,吴女士或许就不会选择办卡,故茶餐厅赠予的120元钱是这份合同构成的“要件”,在她办卡成功后即享有对这笔钱的拥有和使用权。
  记者 饶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