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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控烟条例》意见:餐馆吸烟被赶也要付费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征意见 餐馆吸烟被劝离也要付费

禁烟场所吸烟最高罚五百元、公交站全面禁止吸烟……国务院法制办昨日公布《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即日起至12月23日向社会征求意见。送审稿明确,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

餐馆吸烟被劝离也要付费

送审稿规定,在禁烟经营场所内吸烟,因不听劝阻而被要求离开的,无权向经营者索回已经消费的费用;已经接受服务但未支付费用的,应当支付费用。

很多客人在餐馆发现有人抽烟,但服务员却不好意思劝阻。送审稿明确,在禁烟场所(区域)内发现有人吸烟,可以要求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要求该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进行劝阻;向监管部门举报经营者或者管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