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职业餐饮网>>餐饮资讯>>经营资讯>>正文

餐馆为打广告开停车违法罚单

驾驶人员:正规停车被贴“罚单”

今日上午,南充市民李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将车停放在南充城南一大型超市旁的合法停车位上,1小时后购物完毕准备驾车离去,却发现雨刷下方压着一张“罚单”模样的纸片。李先生很吃惊,但拿起那张“罚单”细看时,才发现这是一家餐饮店的广告,“标题是《停车太帅违法告知书》,处理意见为‘罚吃青花椒鱼’。”

李先生问:这种“罚单”式广告,是不是对执法部门有点不尊重呢?

当事渔馆:广告效应很不错

今日中午,记者联系上当事渔馆,餐馆负责人胡先生介绍:《停车太帅违法告知书》确系他们投放的广告,凡是持这个“罚单”去消费的,都有礼品相赠。

“现在南充这边的餐饮企业,在街头以广告单的形式派送优惠券的情况比较普遍。观察发现,行人对此不屑一顾,放在私家车上的也多被司机们随手丢弃。”胡先生说,“我也是开车的,我知道司机们对罚单是很在意的。因此我就把小广告做成罚单的形式,请人沿街压在路边停放的汽车雨刷下。只要是当事司机,总会看上几眼的。”

在接受四川新闻记者采访时,胡先生对自己的创意感到满意。“我用这个办法打广告已经一个多月了,效果还不错。”胡先生认为:自己就是打个广告而已,谈不上冒犯交警、城管,更谈不上亵渎法律尊严。

相关部门:发布广告必须守法

南充市广告协会一名工作人员说,单从广告层面来说,胡先生及所在的渔馆此举能在第一时间让司机形成强迫阅读,从而吸引了广告受众注意,可以算作是成功的广告范例。“但广告发布有严格规定,最首要的一条就是不能违法。至于这个‘罚单’广告是否违法,得由相关部门界定。”

南充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已从网络上了解到该“罚单”广告。经查,这种“罚单”除了大小与外观类似于正规的“交通违法告知书”外,其内容、印鉴等,均与执法部门的正规文书迥异,这属于商家自发的纯商业行为,交警部门不能以任何理由对其作出处理。

南充一名法律界人士说: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及个人在街头发放小广告,其内容、方式必须规范、守法;以“罚单”方式发布广告的行为,建议城管部门介入调查。

今日下午,四川新闻网记者就此致电南充市城管局。对方工作人员称,将在调查了解具体情况后,再由相关部门予以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