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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没有了“霸王条例”该如何

常言道:穷则思变。有些事情,需要坚持,但更需要懂得变通。

去年12月,北京市工商局于发布《餐饮行业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后,“中国烹饪协会”与“中国旅游酒店协会”进行了联手回应与抗争,但一切迹象表明,在行政干预面前,餐饮行业的任何呐喊都显得苍白而无力。因此,大家都觉得这个行业已经没法生存,越来越难做了。

但是,办法总比困难多,活人总不能被尿憋死。最近,一些地区的部分酒楼另辟蹊径,在取消包间“最低消费”与“开瓶费”的同时,开始收取“包间服务费”与“酒杯租用费”。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也算得上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据说,这样就不算是“霸王条例”了。

其实,“厅房收取最低消费”和“自带酒水”这朵“奇芭”也只有在中国这篇特殊的土壤里才会茁长生长。餐饮行业本来是一个完全开放、充分竞争行业。作为行政管理部门,你要管就去督查那些垄断行业。而对于餐饮业这种劳动密集型的行业根本就不该管。再怎么管,一定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为什么大家对“最低消费”与“开瓶费”那么不舍不弃?因为现在生意难做,很多企业每天都在“生死线”上挣扎。食品原材料、租和人力等经营成本逐年攀升,而菜的价格不敢涨、分量不敢减,在这样的生存环境下,如果你只点几个小菜,却“霸占”包间几个小时,不但有服务有空调叹,还得有专门的服务员为你“醒酒”,配备专业的酒杯,提供“自带酒水”服务。这样赔本的买卖谁做得起?难道我们的行政执法部门连如此简单的是非判断都不明白?

“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