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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辣婆婆”之争 北京辣婆婆一审败诉

    据新京报报道,认为企业名称权被侵犯,北京辣婆婆餐饮有限公司(简称辣婆婆公司)将北京海纳百川餐饮有限公司(简称海纳百川公司)和石家庄川越食空渝乡辣婆婆餐饮有限公司(简称川越食空公司)告上法院,一审败诉后,提起上诉。

    日前,二中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

    一审时,辣婆婆公司曾称,川越食空公司的关联企业海纳百川公司,擅自将原告公司登记在先的企业名称作为经营门店的标志,侵犯了原告的企业名称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停止在“渝乡辣婆婆”商标中使用“辣婆婆”字样。

    一审法院驳回了辣婆婆公司的诉求。辣婆婆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时,一审的被告公司表示,其经营行为合法,使用的“渝乡辣婆婆”注册商标,是经过国家商标局批准的,不同意辣婆婆公司的诉求,也不接受法庭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