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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霸王餐” 还动手打老板

本报讯 不但吃饭不给钱,王某等人还将索要餐费的饭馆老板打成重伤。

  记者上午获悉,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日前被公诉至石景山法院。

  2007年7月25日晚上9点左右,外地来京的王某等人一起到石景山某烤肉饭馆吃饭。饭馆老板一见他们就犯了愁,数天前,这伙人吃完饭就没给饭钱。

  这次,当饭馆老板硬着头皮向王某等人索要饭费时,酒意正浓的王某和饭馆老板争执起来。

  之后,王某等人持啤酒瓶及凳子,一起殴打饭馆老板,致其脑部重伤。

  2007年10月29日,警方在石景山区一家网吧内将王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