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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服务员见财起意酒店行窃

据海南经济报报道,三亚市三亚湾一家酒店的服务员邓某在打扫客房卫生时,发现放在床头柜下一个装有5642元和两张银行卡的钱包,见财起意的她将钱包拿走并带回家。客人报案后,邓某向民警交代了盗窃钱包的事实,12月16日,邓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令人惊奇的是,同日被盗者写了一封撤案申请书提交公安机关,向派出所提出撤案请求
案发:房间被换钱包失踪

  山东济南的马先生,12月13日来三亚旅游,同日他住进三亚湾某酒店A-305房。15日一早他就和朋友结伴出外游玩,直到傍晚6时30分才回到酒店,他回到房间,发现房间内他的物品全部都不见了。酒店客房主管胡小姐解释称,因为客房调配,已经将马先生的行李搬到其他房间。马先生立即到胡小姐所指的房间检查行李,发现原本放在A-305房床头柜下的钱包不见了,钱包里除了有五千多元现金,还有两张信用卡,身份证等证件。马先生又回到A-305房查找,也没有钱包的踪影,马先生立即拨打110报警。

  供认:打扫卫生见财起意

  接到报警电话后,三亚市公安局新居派出所值班民警第一时间赶至案发现场,经了解,酒店客房主管胡小姐调换马先生房间前,曾将A-305房间门打开,安排一位酒店女服务员进去打扫卫生。经调查,这位服务员名邓某,39岁,河南新蔡人。在民警的盘问下,邓某供认了自己趁着工作之便,见财起意盗窃客人马先生钱包的犯罪事实。派出所的民警在邓某的主动指引下,在邓某的住处起获了马先生的钱包和人民币、信用卡、身份证。新居派出所依法将邓某涉嫌盗窃的财物如数归还马先生。

  撤案?可以理解情难代法

  令人惊奇的是,新居派出所当日还收到受害人马先生写的一封撤案书,马先生在撤案书中写道:“鉴于该清洁工主动归还财物,并且向本人道歉,态度诚恳,本人决定不追究其法律责任,特向派出所提出撤案请求。”新居派出所的蔡所长表示,马先生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邓某涉嫌偷盗5642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邓某的行为已涉嫌犯罪,一定要依法办案,不能以情代法,随便放人。

  12月16日,邓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相关案件链接:

  2006年1月4日凌晨二时许,卢某等人在三亚市金棕榈酒店大堂茶吧休息时,将赵某的手提包放在旁边的椅子上。正在上班的服务生李某借给客人服务之机,李某乘机将客人遗忘的手提包盗走,取出手提包里的现金13965元人民币、4230元港币、20元英镑,用卫生纸包住,藏匿于酒店男卫生间的一房间里,并将手提包扔到酒店游泳池旁边的花丛里。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李某利用给客人服务之机造成客人遗忘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决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作者:林春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