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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钟被骗10000元!年底四大热门骗局专坑餐饮人

年底,又到了各类骗术最活跃的时期,餐饮行业的诈骗套路“与时俱进”,如何预防掉入陷阱,避免损失?

对此,笔者盘点了年底四大热门骗局,餐饮商家们要多加注意了!

1

送个餐,竟然被骗2000多元

梁老板在厦门大学附近经营着一家小炒店,今年1月21日下午大约2点钟的时候,梁老板接到一个手机号码171开头的来点,对方说“我要订餐”,随后向梁老板订了两份炒粉,要求送到某小区的1号楼501室。

就在忙着备餐的时候,梁老板再次接到对方来店,说要多加3份小炒。下完单后,对方让梁老板帮忙先给QQ号充值Q币。

一开始,梁老板不相信对方,但是,对方以“老顾客了,这点忙都不帮”“我只有现金,先帮忙充值”等理由,要求梁老板帮忙充值Q币,并承诺等餐送达后“一并结算”。

面对点餐顾客的要求,梁老板想着自己应当“尽量满足顾客需求”。就这样,梁老板分三次向对方提供的QQ号码充值了2000元的Q币。

等梁老板送餐到指定地点时,被小区保安告知,该小区1号楼501并没有人住。

此时,梁老板再联系对方时,电话已经无法接通,对方“消失”了。

随即,梁老板马上打电话报了警。报警后,梁老板才得知,自己并非是唯一的受害者。就在上两周,派出所就接报3起餐饮店被骗警情,通常都是骗子伪装成顾客,打电话到餐饮店订餐,然后骗餐厅老板帮忙充值Q币。

而这3起案件的受害者都是餐饮店老板,嫌疑人使用的号码都是171开头,送货地址都是××小区1号楼501室。

防范有招 :

在此类骗局中,骗子都是伪装成老熟客,打电话到受害者餐饮店订餐,同时让其帮忙充值或垫付,等收到餐后一并结算。

怎么能不被骗?

红餐认为,餐饮老板不要轻信陌生人和所谓“老顾客”的说辞,切勿向陌生账号转账汇款,或者答应帮忙充值、先行垫付等诸如此类的奇葩要求。一旦发现被骗,商家应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2

找零骗局!前后不到5分钟,服务员倒贴288元

小樊是杭州一家快餐店的收银员,一天晚上餐厅打烊后,他在清点账单时,发现餐厅营业额怎么也对不上。

最后,在同事的建议下,小樊去查了监控才知道,自己连续被3个男子骗了,甚至连招数都一模一样。

从监控画面可以看到,下午4点10分左右,一名穿黑色衣服的男子来店里买饭,男子点了一份16块的饭,给了小樊100块钱。

小樊问他有没有1块钱零钱,男子说没有,小樊刚开始想找钱,这时黑衣男子说,“我给你6块,你找我90。”

男子就把6块钱给了小樊,并且把100块拿了回去,然后催促小樊给他找钱。小樊给男子找了90块钱后,男子立刻跑走了。

而接下来的两分钟,第二、第三个男子也用了同样的套路,分别用3块钱骗取了餐厅90块钱和92块钱。

虽然当时小樊也有疑惑,但是餐厅太忙,他还来不及反应,骗子们已经逃之夭夭了。

“算了一下,餐厅总共损失了288元。”小樊表示,餐厅没有追究他的责任,他也不打算报警了,但希望把这个套路告诉大家,让大家长个心眼。

防范有招:

其实“找零骗局”并不是最近才出现的骗钱套路,以前也出现过这样的情形:骗子给一张真钞后又说有零钱,让收银员把钱还给他,然后又说零钱不够,让服务员找钱或者直接给张假钞。多年以来,这种骗钱方式似乎屡试不爽。

虽说找零是一种买卖双方很常见的交易行为,但是当有人来餐厅消费时,不断打断和扰乱自己的思维时,就要开始保持警惕了,不要等到对方离开了,才幡然醒悟。

3

伪造订餐汇款凭证,酒店10分钟损失1万多元

近日,张家港一地方酒店接到了一个订餐电话,大意为:“我是XX机关单位的,我们单位要订餐,7顿晚饭每顿4桌,每桌2000元标准,你们先帮我安排一下,到时候你把账号发到我的手机上,我转钱给你。”

一看来了这么个大客户,酒店的工作人员不敢怠慢,随即把菜单和账号发给了对方。

大概过了5分钟,“客户”发来了一条银行汇款凭据的彩信。同时,“客户”还说可以长期合作,希望酒店给他点好处费。

收到银行汇款凭据的彩信后,该酒店工作人员信以为真,按照对方要求汇去了10000余元的“好处费”。

然而“好处费”汇出后,这位“大客户”的手机却再也没打通过,关机了。

意识到被诈骗后,酒店方面随即报警。

经查发现,银行汇款凭据是用“网银转账截图生成器”伪造的。

但由于报警不及时,酒店方面汇出的这10000余元已从嫌疑账号里转向多个其他账号。

前后不到10分钟,酒店方面损失了10000余元。

防范有招:

鉴于这种作案方式有较强的隐蔽性,诈骗人员无需与商家正面接触即可实现。所以,商家在接到自称某机关单位等陌生单位预定电话时,要仔细慎重核对,特别是对方提出要好处费时,就更要格外警惕。

笔者在此提醒各位餐饮人,在网上转账交易时,一定要核实清楚对方身份,在没有确认相关汇款到账的前提下,更不要轻信银行汇款凭据或者其它答复,转账结果最好直接登录网银或者去ATM机、银行柜台查询,以免上当受骗。

4

年底开店遭遇阴阳合同,开发商耍花招

2018年12月10日的一纸公告,可能会彻底打破吴先生的餐饮梦。

11月,吴先生在潜江某商业街租下了一个商铺,总建筑面积约180平方米。

装修基本完工后,吴先生准备去办理餐饮许可证,却被告知,因商铺没有排烟管道,按照规定不能做餐饮。

餐饮许可证办不出,开业时间也一拖再拖。

吴先生只好找开发商协商解决,然而开发商一反常态,并不认可之前许过的承诺,还声称,当初签合同时明明说了商铺是没有烟道的,合同里也明确写了无烟道。

吴先生手中有两份合同,一份面上给工商看的合同里,租赁一方并没有写明餐饮店名称,合同条款也没有任何不妥。在合同附件3中,商铺周围配套的机电设施、空调、通讯、保安、消防等内容都清楚列明,其中机电设施写着是无烟道。

当时因为这份合同里面写着无烟道,吴先生还特地找开发商确认,是否能做无烟餐饮,得到了肯定的回复。而在另外一份合同中,写明了租赁场地用于经营无油烟西餐,承租方为XX西餐厅

在协商过程中,吴先生发现,有类似情况的并不知他一家,周围还有四五家商户也是类似情况,但都还在协商当中。

开发商表示,出个手续办理餐饮许可证可以,但是要商家保证,出了问题后责任自负。但究竟是什么责任,责任是大是小,谁也无法保证。

因此,吴先生和其它商户都拒绝了这一协商。

“这边商铺的租金仅为该商圈平均水平的80%,虽然当时心里有疑虑,但最后还是被低价诱惑了,没办法。”回想起当时的情形,吴先生后悔极了。

防范有招: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增冬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开发商应当按照约定将商铺交付商家,且在租赁期内保持商铺符合约定的用途。

而案例中的纠纷在于商家租赁商铺的用途是做餐饮,双方在租赁合同里也明确作了约定,开发商就应当将符合要求的商铺交付给商家,并协助商家办理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登记。

所以,吴先生在办理相关手续时,需要根据相关登记部门的要求提供资料,如果涉及开发商或物业经营者出具的,开发商或物业经营者有义务提供这些材料,如果不提供,吴先生可以据此追求相应责任。

由此,餐饮人要记住,选址是餐饮创业的第一道坎,要谨防你的房东或者开发商成为这道坎最大的绊脚石。在遇到“阴阳合同”时要留个心眼,同时把双方的权利义务都明确下来,写到合同里,谨防口头协商。

此外,餐饮人最好不要贪小便宜,不要为了一点点小钱给自己带来诸多不必要的麻烦。

结语

千防万防,骗子们总能把错综复杂的骗术翻新,让我们防不胜防。

上面几个骗局,很可能就会发生在自己的餐厅,赶紧告诉你身边的同事,提高警惕,谨防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