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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员假身份证蒙混入职 拿顾客手机结账一去不返

    7月5日,某饭店的服务员拿着市民武先生的Iphone5手机和107元现金,据说是去结账,却消失在饭店大堂,一去不回,前后不到5分钟。

  记者了解到,该服务员是用伪造身份证顺利入职。武先生认为,手机在饭店被“骗”走了,理应由饭店承担赔偿。但饭店一方却执意应由“当事人”赔偿。武先生于是要求饭店将此服务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却遭到饭店总部的拒绝。

  究竟赔偿该由谁承担?北京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商家有义务保证消费者的个人财产安全。服务员的行为属于秘密侵占,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在饭店经营场所范围内,服务员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虚构事实,侵占消费者的个人财产,理应由饭店承担赔偿。对于赔偿者的认定,邱律师认为,对于餐饮连锁店,如果分店有独立法人,则由分店承担,若没有,则由饭店总部承担。

  经调解,饭店已经与武先生达成和解,同意赔偿武先生女友现金共计4500元。此外,办案民警提示消费者,在外就餐遇到此类情况,切勿将手机直接交给对方,要跟随服务人员办理相关服务,避免损失。


采编:cla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