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职业餐饮网>>餐饮资讯>>经营安全>>正文

酒楼服务员盗顾客挎包获刑

(记者 包力 通讯员 罗云)罗湖区某酒楼客房服务员彭某某,发现顾客未照看好挎包后非但未予以提醒,而是起了歹意,趁机将顾客曾某的挎包盗走并转移藏匿。记者昨天从罗湖法院获悉,近日,该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彭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2年8月28日中午,曾某与朋友相约在罗湖区嘉宾路某酒楼用餐,到达该酒楼V8房间后,曾某很随意地将挎包(内有现金人民币38400元及其他个人物品)往电视柜上一扔便与朋友攀谈起来。彭某某为罗湖区嘉宾路某酒楼V8房间的服务员,当她看到有个棕色挎包放置在电视柜上无人照看时,遂起了盗窃挎包内财物的想法。

       彭某某乘顾客不注意,将棕色挎包用台布悄悄包裹,并从传菜口将挎包拿出后转移至酒楼4楼天台的花坛中藏匿。曾某等人吃完饭后,准备结帐时才发现自己放在电视柜的挎包不见了,随即通知酒楼经理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