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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餐馆发生纠纷,食客获赔3.6万元

记者昨日从安顺公安局黄果树分局获悉,经多次调解,遵义食客张某终获某餐馆老板严某赔偿3.6万元。

  今年1月29日,张某、刘某(遵义市汇川区人)一行9人进入贵黄公路边一家餐馆点了鸡火锅,刘某因鸡的大小、质量、价格等问题与严某之妻发生争执,最终双方发生抓扯,张某倒地,9根肋骨出现裂痕。

  白水派出所民警调查时,当事双方对张某的伤各执一词,调查处理工作一时陷入僵局。3月中旬,张某要求严某支付医疗等费用12.8万元,严某只同意付7000元。办案民警多次找严某做工作,同时3次远赴遵义,对张某及其家属进行安抚。

  5月22日,双方再次来到白水派出所进行调解。严某主动承担张某的医疗、护理等费用3.6万元。

作者: 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