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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宴余款被酒店员工卷走

本报10月22日讯(记者 寇润涛) 为孩子办喜宴未花完定金,市民薛老太与酒店收款台的主管达成口头协议:让其他顾客先用她那部分未消费完的钱,然后再将钱兑付给她。但是,5个月过去后,这名工作人员早已辞职不干,之前约定的钱也没有全额到账,薛老太怀疑自己被骗了。
  21日上午9时左右,抱着试试看的想法,薛老太又拨打了“小卢”的手机号码。但是,铃声响过几遍之后,手机听筒里传来:“您拨打的电话暂时不方便接听……”薛老太摇了摇头说:“看来她不打算把钱给我了。”
  说起这个“小卢”,薛老太称自己“气不打一处来”。原来,今年5月8日,薛老太的孩子在二环东路与山大南路交会处的新梅园酒店办婚宴,在酒店预订了44桌酒席,交了5.6万元定金。但是,整个酒宴办下来,薛老太一共花了5.2万元,提前交的定金还剩4000元没消费。
  “按照之前与酒店的约定,没消费完的钱是不退给我的,我只能以后再去酒店将这部分钱消费掉。”薛老太说,当时酒店收款台一位叫“小卢”的主管非常热情,声称可以通过其他顾客来消费抵账的方式退给她钱,即其他顾客先用她那部分在酒店未消费完的钱,然后再将钱直接兑付给她。
  “看着小卢这个女孩挺热心,我也就很信任地把酒店开的票据给了她。”薛老太说。
  令薛老太没想到的是,从那之后直至9月份,她一直没有小卢的任何消息。9月27日,薛老太来到酒店,询问对方情况。酒店的相关负责人却告诉她小卢已经辞职了。薛老太说,从那以后,她不断给小卢打电话、发短信,询问对方是否有什么别的原因才“失约”了。但是,对方一再让她失望。
  21日上午,因为无法联系上小卢,薛老太觉得自己被骗了,想去公安局报警。正当她要出门时,小卢发来短信称“钱已经打到银行”。随后,薛老太赶紧到银行查询,结果对方只给她打了2600元。“看来剩下的钱是不可能还给我了。”薛老太说。
  21日下午,记者随薛老太一起来到她办喜宴的酒店。该酒店综合办公室主任侯女士证实了这件事情。侯女士说:“小卢在今年7月中旬就辞职不干了,这个女孩平时工作挺认真,从来没有说过谎,但是这次是什么原因,我们也不知道。”她表示,作为酒店,她只能尽力帮薛老太联系小卢。
  对此,山东德义君达律师事务所的李建东认为,薛老太的遭遇首先与酒店对经营流程的管理疏忽有关,当其他顾客去代为消费时,应由薛老太签字确认账单,并及时把钱兑现。因此,酒店存在一定责任,应加强对经营流程的规范管理。其次,失约方明显存在错误,双方属于口头约定形式,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因此,他提醒市民,在涉及多方约定时,务必达成书面协议,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寇润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