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余东明 王家梁 通讯员蔡若愚 周新新 餐厅吃饭,因饮酒将车辆存放于餐厅停车场,未曾想所泊车辆竟被工作人员私自驾出遭到毁损。近日,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市民李某与该餐厅达成调解协议,由餐厅支付114500元赔偿款,车主将已损车辆交付并配合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法院认为,客人到餐厅就餐已经形成了餐饮合同关系,客人将车辆放在酒店指定的车位停车,酒店应负有看管保管车辆的合同附随义务。酒店的保安作为酒店的工作人员,擅自使用车辆并造成车辆毁损。酒店对此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车辆的损失,而至于酒店遭受的损失,可以在承担违约责任后,向具体责任人进一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