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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必胜客”摔伤 状告餐厅要求赔偿

(通讯员 刘向飞) 侯女士在必胜客餐厅因地滑摔倒,到医院确诊为骨折,后又因无法正常工作而被公司辞退,为维护自身权益,侯女士将北京必胜客比萨饼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合计6万余元。
    原告侯女士称,2009年2月21日,她在必胜客餐厅因地滑而摔倒,导致左股骨颈骨折,后到医院治疗并做了钉子固定手术。2009年8月因自己无法正常工作而失去工作。后虽经过多次手术,但目前仍无法正常生活和工作。

    原告侯女士认为,经营者有义务确保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而必胜客餐厅没有尽到确保顾客人身安全的义务,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诉至法院,提出上述诉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