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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吃火锅被烧伤 对于责任认定各执一词

   半岛都市报4月30日讯(记者 李雯 陈界交) 在火锅店吃火锅被酒精烧伤,顾客称是服务员不小心将其烧伤,酒店却称是顾客自己不小心所致,是想讹人。

4月29日,杨先生向本报反映,4月28日晚,从济南来青参加培训的他和同事在李沧区九水路上的鑫顺肥牛火锅店就餐时,加热火锅所用的酒精不多了,他便要求服务员再添上一些,当时服务员并没有将酒精炉全部熄灭,就在炉上加酒精,导致酒精炉突然蹿起火苗,服务员不慎将手中酒精桶内的酒精洒在了他的右手臂上,至其右手臂二度烧伤。目前他正在青岛公安消防医院住院治疗。28日晚,酒店方一名负责人还表示要赔偿2000元并对餐费进行免单,没想到29日对方却不认账了。

为此,记者联系到该火锅店的负责人王经理,对于顾客的说法她并不认可。她告诉记者 ,她了解到的情况是顾客自己不小心烧伤的。王经理表示,顾客想要讹人,因此他们决定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