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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客摔折腿骨酒店赔偿3.6万元

(通讯员智明 明月 记者王志新)酒店进餐时摔倒,造成腿骨骨折索赔5万元,经工商人员调解后,酒店赔偿食客3.6万元。

2月4日,骆先生和朋友一行到北湖某大型酒楼进餐,进入酒楼大门后,到酒楼电梯口有一小步台阶,服务员提醒骆先生注意时,骆先生已一脚踏空,摔倒在地。服务员立即询问是否到医院就诊,骆先生因接待贵客,只好忍痛表示先接待再就诊。


席间,骆先生感觉脚部疼痛不已,在酒楼一部门负责人陪同下到附近医院就诊,诊断为右股骨骨折,后转院确诊,医生建议手术治疗。酒店随即垫付3000元住院费。

3天后,酒店又付3000元医疗费。院方提出骆先生需要手术治疗,急需800cc血液,酒店及时组织7名员工至市血液中心献血,经检验,其中5人符合献血条件,共献血1000cc。

目前,骆先生仍在治疗中,他向酒店提出5万元索赔,遭到对方拒绝,遂向江汉新华工商所投诉。

工商人员调查后认为,酒店大厅有一小节台阶,消费者进入不注意或无酒店工作人员及时提醒,容易摔倒。经调解,酒店一次赔偿骆先生3万元,并支付前期治疗费6000元。

作者:智明 明月 王志新

(本文来源:汉网-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