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通讯员 侯荣康 记者 袁玮)今年8月的一天下午,在蒲汇塘路的洞庭湘菜馆发生了一起持刀抢劫案。日前,徐汇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胡亚雄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现年40岁的胡亚雄老家在重庆,曾因犯抢劫、抢夺、强奸罪三次入狱。刑满释放后,他来上海在洞庭湘菜馆打工,又因行为不轨被辞退。今年8月8日下午3时左右,手头拮据的胡亚雄起意到洞庭湘菜馆抢劫财务室,他忘记了这天是星期天,财务室关门不办公。转身下楼时看见店经理刘某,胡随即上前用水果刀胁迫刘某交出钱财,而刘某当时身无分文。胡便抢走刘佩戴的项链和戒指。当天,胡将项链和戒指低价变卖准备逃离上海时,被严密布控的警方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