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职业餐饮网>>餐饮资讯>>经营安全>>正文

服务员盗窃"LV"钱包获刑3年

本报讯(记者 朱晓露 通讯员 栖法) 某温泉会所服务员看中了客人用的“LV”钱包,竟监守自盗。近日,栖霞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2万元。

今年20岁的陈晓辉(化名)是溧水人,在栖霞区“紫源温泉”会所当服务员。今年3月24日晚8点多,客人吴某到该会所泡温泉。陈晓辉发现吴某用的是一只 “LV”牌的钱包,便心生歹念。吴某离开后,陈晓辉很快找到钥匙打开衣柜,将钱包偷走。吴某发现钱包失窃后,立即报警。后经鉴定,该钱包价值6000多元,里面有现金50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