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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两餐馆卖水生野生保护动物被罚1.5万

琼海中原海源文昌鸡海鲜美食园

  卖水生野生保护动物被罚1.5万

  本报海口8月26日讯(见习记者 宋敏)5月6日,琼海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琼海市中原镇琼海中原海源文昌鸡海鲜美食园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美食园涉嫌销售国家重点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立案调查后,对该美食园作出了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明,该美食园从潭门购进5个砗磲拿到店里销售。5个砗磲共25斤,销售价格158元/斤,至5月6日被该局执法人员发现时,均未销售。5月 14日经琼海市渔政管理站证实,这5个砗磲为国家Ⅱ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鳞砗磲,并由琼海市渔政管理站依法没收放生。该美食园销售国家Ⅱ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鳞砗磲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禁止销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规定,构成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故依法作出罚款1.5万元处罚。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