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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前厅经理 利用"退单"揩油公款

因嫌工资收入太低,身为餐饮公司前厅经理的王某,竟然利用手中的“退单”职权,侵吞公司营业款1.5万余元。近日,长宁区法院对这起职务侵占案作出一审判决,王某获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

王某具有多年在餐饮公司工作的经历。2008年8月,她应聘某餐饮公司,任职前厅经理。由于对自己的收入不满意,王某动了利用“退单”捞钱的念头。从去年4 月中旬开始,在不到一个半月的时间内,王某利用前厅经理有“退单”职权的便利,单独或指使收银员(另案处理)在公司收银机上,以“退单”名义删除收银记录,将公司58笔营业款共计1.5万余元予以截留并侵吞。

去年6月12日,公司管理人员发觉异常“退单”情况后向警方报案,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退赔了全部赃款,并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法院遂作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