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詹琦) 家住黄陂前川顺河村铁铺咀的男青年涂某等人餐馆用餐后,在饭菜里放玻璃、放蜈蚣,以此勒索老板先后获利3400元。昨日,黄陂法院通报该案,涂某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底的一天,涂某(当时16岁)与王某等3人(3人均另案处理)到黄陂区罗汉寺街横山“旺旺酒店”吃饭,饭后,王某故意将嘴划破,谎称菜中吃出玻璃碎片,向老板邹志红强索2000元。去年5月的一天晚上,涂某等人到前川街老车站附近的一家“湖南米粉店”,将事先准备好的蜈蚣放入米粉碗中,谎称吃到虫子肚痛,店老板王年军不得不支付1400元息事宁人。去年10月11日,涂某还参与了一起打砸事件。
今年3月29日,涂某被黄陂警方抓获并刑拘。黄陂区检察院指控涂某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于今年5月25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判决】法院审理认为,涂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威胁和要挟等手段,索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涂某在2007年犯罪时年龄未满十八周岁,依法从轻处罚,与寻衅滋事罪并处,遂一审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