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8月9日讯(见习记者 韩小伟) 8月8日晚8时30分许,曹女士在泰山路与辽宁路交会处一家火锅店就餐时,一名服务员手一滑酸菜鱼倒在了曹女士的腿上。随后曹女士被送到市立医院,经检查为轻Ⅱ度烫伤。
8日晚9时许,记者在市立医院见到了曹女士。只见她两条大腿处呈红色,左腿较严重。据介绍,8日,曹女士和朋友一行8人从上海赶到青岛,准备在青岛玩几天。“当时服务员给我们上酸菜鱼,端到桌子上方时没端稳,一下子倒在她的腿上。”曹女士的朋友说。据医院工作人员介绍,曹女士是轻 Ⅱ度烫伤,只要一天换药3次,很快就能好起来。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服务员夏女士也在医院,她含泪告诉记者,“当时手一滑,菜汤就倒在小姑娘的腿上了。”
让曹女士一行人窝火的是,该火锅店老板对此事的答复是店里没有责任。记者随后采访了火锅店的老板,他告诉记者,事发后店里立即拨打了120,然后安排服务员陪同赶到医院。“我处理好店里情况也赶到医院,在我们店里发生的事,我们有责任这样做。”而就赔偿费是否由服务员一人承担,火锅店老板表示这是店里的事,并没答复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