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韩延吉 房芳 记者 王保珠) 6月22日,烟台港公安局抓获一名小偷,偷来衣服不穿,偷的手机也不用,而是全部藏在自己的储物柜里,这蹊跷的盗窃行为着实让人费解。
6月22日,烟台港公安局接到辖区某宾馆员工孙某报警称,宾馆女员工租住的公寓内多次发生衣服等物品被盗情况。接警后,民警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经调查走访,宾馆里不少员工反映女服务员马某某嫌疑较大,据称好几个员工发现马某某的手机、钱包等物品和自己丢的一模一样,但马某某始终坚称是她自己的东西。于是,民警将马某某带回询问,通过攻心和对物品的比较,马某某老老实实向民警交代了自己的盗窃行为。
原来,现年21岁的马某某是黑龙江省海伦市人,从今年4月份开始,来到该宾馆打工,和几名同事一起租住在某公寓内。据马某某交代,有一次,舍友将手机放在储物柜里后外出洗漱,马某某趁机将手机拿来把玩,结果听到同事要进宿舍,怕被同事说就把该手机藏起来。之后,马某某发现平安无事,胆子越来越大,又多次盗窃同事物品,前后共盗窃钱包一个、手机2部、衣服26件,并将盗窃所得的赃物存放在自己的衣柜中。面对同事的质疑,马某某始终不承认自己的盗窃行为,并侥幸逃过了单位的内部检查,不料还是被烟台港公安局民警抓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