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在罗湖区某餐馆吃饭时与他人发生口角,事后纠集众人前来“算账”,寻人不着便大闹餐馆,将怒火发泄在餐馆老板及无辜客人身上。记者昨天从罗湖检察院获悉,日前,该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马某。
2010年3月15日,犯罪嫌疑人朱某(另案处理)和牛某(另案处理)来到罗湖区罗芳村一家餐馆吃宵夜,期间与另一客人李先生发生纠纷,朱某、牛某遂离开餐馆找人报复,但李先生吃饭后离开了。过了不久,朱某和牛某带着犯罪嫌疑人马某等返回餐馆,叫嚣着要找李先生“算账”。发现李先生不在餐馆内后,朱某、马某等强迫餐馆老板何先生交人,何先生称不知道。朱某、马某等便从车上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消防斧、木棍、菜刀等凶器对何先生进行殴打。与此同时,何先生的家人、餐馆服务员以及在餐馆用餐的另一客人都成了他们发泄的对象。警察赶到后,众凶徒作鸟兽散,马某被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