仝娜(化名)的丈夫沈先生参加公司老板私人宴请,晚餐结束前,饮酒过多的沈先生去盥洗室,他沿着楼道却走向通往厨房通道,在楼梯转角处跌落摔倒,致颅脑外伤后死亡。仝娜及儿子把酒家及丈夫单位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各类经济损失约70万元。近日,静安区法院一审判决,酒家赔偿各类费用总计20万元,仝娜及儿子要求丈夫单位承担补偿则不予支持。
今年1月7日晚,沈先生任职的汽车修理公司老板宴请两案外人共进晚餐,沈先生受邀参加,就餐4人共喝了11瓶黄酒。晚餐结束前,沈离开就餐包间到酒家位于底层的盥洗室。当时就有服务员发现沈先生饮酒过多。随后沈先生在二楼夹层通往底层厨房的通道上摇摇晃晃朝前走,随即在前方转角处楼梯跌落,被送往医院3天后,沈先生因颅脑外伤死亡。
4月13日,仝娜及儿子将酒家及丈夫单位告上法庭称,酒家内楼梯设计不规范,没有安装扶手,也没有任何防滑设施,对非消费活动区域未设立警示标志,特别是酒家服务员在发现沈先生欲下楼梯时,没有提醒阻止。这些过错直接导致了沈的摔倒死亡,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仝娜还认为,丈夫沈先生的公司为拓展业务宴请,安排沈作陪,在丈夫离开包间时未尽安全防范义务,亦应给予相应的补偿。
酒家在法庭上称,酒店经职能部门检查,内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合格,不存在设施上的安全隐患。且事发楼梯是员工通道,不属于消费者活动区域,酒家在通道口设置了活动屏风已作了防范。事发当晚,是沈先生因饮酒过度,误入员工通道酿成悲剧。酒家尽到了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汽车修理公司则称,沈先生当晚参加就餐是朋友间正常交际,并不是公司的职务行为。即便构成职务行为,也是其他的民事法律关系,在侵权关系上,公司没有任何责任。
法院认为,酒家未按国家规定建筑标准,在属于酒家内的水泥楼梯安装扶手,这一不作为造成了潜在危险。虽然肇事楼梯不属餐饮消费区域,酒家也应在该通道设立提示标志。而酒家没有证据证明在事发前已在相应区域标志醒目标识;再者服务员发现沈先生误入非餐饮消费区域时,已感觉他饮酒过多,没有及时劝阻,一定程度上放任了危险发生。法院又认为,身为成年人的沈先生应当知道饮酒过量的严重后果,却仍然放纵自己最终酿成惨祸,应承担主要责任。至于原告要求沈先生公司承担补偿责任,法院以为首先没有证据证明沈先生当晚就餐属职务行为。即使是属于职务行为,也应当由劳动争议法律关系调整。遂法院判决酒家赔偿损失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