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立 邢道中)近日,重庆市合川区一消费者在餐馆摔伤,经工商部门调解后,获得1500元的赔偿。
6月12日19时左右,消费者何某等20余人到合川某餐馆消费,何某因餐馆内地面湿滑不慎摔伤成骨折,用去住院治疗等费用1200多元。消费者向该餐馆索赔遭拒,遂向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申诉:要求该餐馆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务工费等。合川区工商分局接诉后,立即开展调查处理。经了解,由于该餐馆未经过装修,地面不平且有积水;餐馆内无任何无安全提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通过组织双方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告知经营户应承担的责任,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该餐馆一次性赔偿消费者何某医疗费、务工费等共计1500元,当场兑现。
重庆市工商局合川区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切莫息事宁人,应果敢维权;也警示广大经营者,务必树立安全意识,为顾客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存在不安全因素的,须在店堂内设置“安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