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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冒充服务员食客损失老板赔

 近日,黄女士和朋友到成都一品天下苏大姐火锅就餐,谁知一位殷勤的服务员前来帮他们关掉火后,黄女士的手提包就不翼而飞了。
  烫火锅提包被盗
  8月20日晚上,黄女士和几个朋友来到苏大姐火锅店吃饭,他们选择了靠角落的位子,由于黄女士的手提包很小,她将包放在了随行女伴的大挎包内,而吃饭时女伴的大挎包就放在旁边的窗台上。就餐时火有点大,黄女士示意服务员关火,一位20多岁的小伙子热情的跑了过来,熟练地将开关关掉。随后他向黄女士问道,今天的菜品味道怎么样?“俨然一副大堂经理的感觉。”据黄女士回忆,关火男子的长得很普通,没有什么特征,男子离开后便往吧台方向走去。
  一桌人酒饱饭足后,黄女士让朋友将自己的手提包拿出来埋单,可是朋友摸了半天也没摸到。“包咋不见了呢?”黄女士的朋友大喊了起来,几个人顿时急成一团。黄女士告诉记者,包里除了有1000多元钱现金,还有手机、银行卡、身份证、红旗超市的现金提货券以及家门钥匙。黄女士粗略估算,直接损失有6000元左右。“我一直没有离开过座位,除了那位热情的小伙子外,再没有其他人走近过餐桌。”黄女士推断,包是在座椅上失踪的。
  小偷冒充服务员
  整个吃饭过程中,那位关火的小伙子成了事件的重点,于是黄女士要求把那个人找出来当面问一下。可店方找来的服务员却是一个年轻姑娘,并非关火的小伙子。店方立即从闭路监控系统中调出了小偷行窃的全过程录像:一个20来岁的小伙子,突然走到黄女士桌前弯腰关火,并和他们交谈分散注意力,此时另外一个男子快速来到窗边,将黄小姐的提包拿走。随后,关火的小伙子则向吧台方向走去,而他的同伙则走出了火锅店大门。
  该店的前厅经理王德超认为,店内的服务员都是穿着粉红色制服,黄女士不应该让一个穿着打扮明显不同的小伙子为她服务。黄女士则认为是火锅店管理上的疏漏。当天晚上,双方不欢而散。经过十多天的协商,火锅店只同意补偿黄女士800元的餐券。黄小姐并不满意火锅店提出的补偿办法,她表示在该店用餐没有安全感。
  9月9日,记者和王德超取得了联系,他承认这件事情的发生是由于他们管理上的疏漏造成的,服务员的防范意识有待提高。考虑到黄女士是他们店的常客,所以他们决定以800元的餐券作为补偿。
  火锅店应该负全责
  “火锅店的失职是导致盗窃案的发生,从法律的角度上应该负全责。”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徐江律师认为,消费者在火锅店就餐,火锅店和消费者之间就形成了一个合同关系,火锅店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的就餐环境,而安全则包含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火锅店在顾客财产损失上是要承担责任。
  按照常规,一个服务员负责就近的几张桌子,顾客有任何需要都是由该服务员负责。小偷冒充服务员接近消费者,对于消费者来说很难辨别。火锅店的员工存在失职,没有尽到服务义务,导致小偷有机可乘,当小偷作案时更没有尽到保护客人安全的义务,最终让小偷作案成功。消费者有权利要求火锅店赔偿。
  方凯本报记者缪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