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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留隐患 信阳一餐馆负责人被拘5日

8月12日上午,信阳平桥消防大队发现平桥区龙江路的石锅飘香鱼餐馆,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存在多处消防安全隐患,平桥消防执法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对负责人李某实施行政拘留5日的消防处罚。

消防人员检查发现该餐馆,开业时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没有配备消防设施、消防安全出口不符合建规要求。平桥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提出给予石锅飘香鱼的主要负责人李某行政拘留5日处理意见。

平桥公安分局法制部门经过审查,认为这起案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办案程序合法,同意平桥大队所申报案件处理意见,决定给予石锅飘香鱼的主要负责人李某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