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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服务员盗刷卡购钻戒

在饭店工作的严某,无意间发现一张顾客遗失的信用卡,起了贪念,用这张信用卡购物6000余元。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一审判处严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

严某今年20岁都不到,从老家重庆来上海打工,在上海市长阳路的一家饭店做服务员。2008年2月6日,严某在和同事整理饭店桌布时,发现一张顾客遗失的招商银行信用卡,由于这张卡是迷你型的,比一般信用卡小,出于好奇,严某便顺手将其放入口袋中。第二天上午,严某想起口袋里的这张信用卡,便试着用饭店的POS机刷了一下,并按下一分钱的金额。没想到,交易居然成功了。发现这张信用卡不需密码后,严某一下子起了贪念。中午下班后,严某带着信用卡来到控江路,先是刷卡购买了一套214元的内衣;随后,严某又看到旁边有家金店在搞促销,她又潇洒一挥,给自己买了一枚5837元的钻戒。由于是大宗消费,银行的信用卡系统自动将此笔消费记录以短信方式通知了失主,此时失主才发现卡已丢失,通过金店的监控录像,警方将严某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严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其能自愿认罪,且退赔了全部违法所得,依法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