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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中餐馆劳资纠纷案12万和解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位于纽约曼哈顿哈德逊河畔的著名中餐馆“半岛酒家”(Liberty View Restaurant) 历时两年的劳资纠纷案25日终于获和解。代表4名华裔外卖员工的律师蔡鸿章表示,当事人同意以12万元和解,案件正等候纽约南区联邦法院撤销。

  4名前半岛酒家外卖员工2010年5月联合向纽约南区联邦法院递诉讼书,控告半岛酒家的多名华裔合伙人违反劳工法,要求赔偿最低工资、超时工资及员工福利等,金额达21万4000元。

  蔡鸿章曾表示,提控员工在半岛酒家工作约一年至四年不等,他们每周工作六天,每天最少11小时,但时薪只有5.5元,老板亦从不计算超时工资,他们只得靠小费生活。蔡鸿章说,在正式递诉讼书前,半岛酒家的代表律师曾提出希望和解,但业者仅愿意赔偿1万5000元。

  直至25日蔡鸿章宣布,经当事人提出以12万元和解,他已要求法院同意撤销该案件。他表示,法官Michael Dolinger今年4月已建议以12万元和解,因该案件的事实明确,审判时间冗长,对双方都没好处﹔如原告胜诉,被告须负担受雇人的律师费,而且和解的优点是受雇人可在两、三周内拿到赔偿金,比经法院审判须经判决执行程序省时,对受雇人亦有好处。

  中餐馆业者遭员工追讨欠薪的案件时有所闻,但蔡鸿章表示,员工诉诸法律并非上策,但如经一段合理时间,劳资双方仍无法达成庭外和解,由法院裁决不失为解决纠纷之道,入禀法院后,法官将会适时进行和解尝试。

  蔡鸿章说,最低工资及超时工资同时为联邦及纽约州府管辖,劳工法规定超时工资(每周超过40小时)须给予一倍半工资。而一般追讨分为联邦及州,亦可细分向司法或行政,向法院提控的律师费高昂,所以集体请律师可分担费用,诉讼费可向法院申请由雇主负担。(罗慧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