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餐馆收服务费 老板自称合理合法

(记者 王吕斌 王娟)昨日,市民张先生向记者投诉,称他和朋友在粤垦路一家饭店消费,商家竟多收了他20%的服务费。记者了解到,餐馆、酒楼在春节期间加收服务费的现象十分普遍。

据张先生介绍,昨天中午他和几个朋友在粤垦路一家饭店用餐,结账时发觉比平日里的消费高了不少。“我细对账单后发现,他们竟然多收了几十元的‘无头账’,后来经理告诉我这是加收20%的服务费。”张先生气愤地说。无独有偶,前晚在下渡路一家火锅店吃饭的郑先生也被多收了服务费。郑先生说,该火锅店负责人认为他们的做法“合理合法”,并拒绝退还多收的服务费。

据了解,广州市物价局从2002年12月开始对所有餐饮、娱乐业加收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由经营者明码标价,物价部门不再审批,但如果商家未能尽到告知义务,令到交易行为有失公平的,消费者有权起诉,这类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